
作者点评:
李宝金位居高位、为政不廉、贪婪无度,最终由执法的大检察官沦为阶下囚,教训之深,发人深省。剖析本案,李宝金走上堕落之路主要原因有四点:
一是乱交商友,“殇情”害人。李宝金的朋友大都是津门的商贾巨亨,在这些朋友圈里,他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肆意玩弄公权,践踏出卖国家利益,在为朋友“帮忙”的同时,把自己也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是个人“义气”害了他。
二是目无党纪,作风霸道。无论是在公安机关任职,还是担任检察长,李宝金都毫无党纪党性观念,大权独揽,为所欲为,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他的脑海中荡然无存;他以公权而自恃,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为所欲为,最终把自己害得身败名裂,是“霸气”把他送上了法庭。
三是官商勾结,贪欲当头。李宝金身为副部级领导干部,不把主要心思放到如何公正执法、执政为民上,而是运用公权为商人协调关系、谋取利益,执法权成了他权钱交易、索取贿赂的砝码。中央关于党政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他充耳不闻、置而不顾,个人利益严重至上,泯灭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良知,是严重的个人利益和私欲无度把他由公仆变成了贪官。
四是世风不正,无人抗上。纵观本案,李宝金每次权钱交易,无一例外是用公权压制对方让利于私,逼迫对方顺从自己。在权势的高压下,无论是执法机关的海关关长或处长,还是商海中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无人敢对李宝金的徇私谋私据理抗争。一味地顺从和迁就助长了李宝金有恃无恐的嚣张气焰。假如本案中我们的领导干部、守法的商人敢对李宝金的权势理直气壮地说一声“不”,事情的发展也许是另一种态势。从这一点说,世风不正,也铸就了李宝金的人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