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与“惊天卖国案”
2008年3月27日 23:07:16 源自:南方都市报 〖

原文标题:我们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

2008年2月4日,坐在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花园的花坛前,73岁的骆锦星没有想到,深圳这两年的房价飙升得如此之快,这个20年前在那场“中国土地第一拍”中竞得的土地建成的楼盘,建成时开盘价1600元,20年之后的今天,也水涨船高达八千元以上,升值五倍之多。

1987年12月1日,骆锦星作为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在深圳举行的中国第一场土地拍卖中,代表公司以525万的价格竞得东晓花园的地皮,这就是中国房地产发展历史上有着标志性意义的“中国第一拍”。

采写:《南方都市报》记者 张国栋 统筹:本报记者 贾云勇 特约审稿: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助理巡视员、研究员卢荻


525万!成交。1987年12月1日,中国首次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深房公司总经理骆锦星(前)举起11号牌,赢得中国土地“第一拍”,后来深房公司在竞得的这片土地上修建了东晓华园



骆锦星(右一)与刘天就(右二):一个是深圳第一个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一个是深圳特区第一个港商投资者 摄影及资料图片翻拍:本报记者 杨长虹

这个第一拍来得绝非偶然,而骆锦星这个深圳房地产业界的“祖师爷”,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深圳特区创建伊始,冒着违背宪法的危险打“补偿贸易”的擦边球,与外商合作建成深圳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到后来顶着“卖国”直接收取土地使用费,以换取建设最为急需的资金。以骆锦星为代表的深圳第一代房地产建设者,一路背负着诸多骂名和政治风险,摸着石头前行,也正是在一步步的摸索中,深圳土地逐步被盘活,最后有了那场惊世“第一拍”,而骆锦星代表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作为竞得人,也当仁不让地成为一个符号和标志。

也就是这一拍之后一年多,中国宪法修改,将原来宪法中禁止出租土地的条款删去,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自此,土地终于名正言顺地交易,终于变成了香港人所说的“黄金”,也才有了此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捧着金饭碗讨饭

分页: [1] [2] 下一页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