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药广告正在成为威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的一大社会‘公害’。”2月25日,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民革中央向“两会”的提案中表达了这样的关切与忧虑。
这份颇具操作性的提案建议,尝试建立医药行业赔偿金制度,并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赔偿基金委员会。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该提案还呼吁对名人做广告建立惩罚机制,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等应该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雷
就在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刚公布违法药品广告汇总。从2001年起该部门就开始曝光违法医药广告,但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