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火灾幕后的冤案20年
2008年2月27日 11:11:55 源自:南方人物周刊 〖

审判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庄学义依然记得,自己是昂首挺胸、面带微笑地步入法庭的——他相信自己的清白。

在法庭上,他慷慨陈词,从他作为最早的林区拓荒者讲起,为大兴安岭招聘了一批建设骨干;为大兴安岭开辟了公路网;大兴安岭8个林业局,他参与了3个的开发和创建……旁听的女同志不禁潸然泪下。

他当年的辩护律师池英花回忆,这辈子,她再也没经历过那种场面——“开庭的时候,居然有群众排了百人的队伍夹道欢迎我们进入法庭。”

大律师张思之先生也是当时的辩护律师,他向记者回忆说:“审判庭是在一个大的电影院,人山人海,庭审时我的辩护词让大家不断地鼓掌,结果法官居然宣布,谁再鼓掌就把谁押出去!就那样也没能阻挡人们的热情。”

张思之认为庄学义“无罪”,提出5条辩驳意见:

庄学义到达育英林场时,“贮木厂连同贮木厂办公室都已被大火吞噬”,“真正面临被吞噬威胁的正是图强林业局本部”;庄学义当时通报了火情,提出了措施,驱车继续查看火情,三个行为无可指责,而且一路疏散人员,不属于“离开育英”;庄学义“简单地”让曾广播喊话通知群众疏散,正说明庄学义作为指挥员的果断与高效;“没有亲自去各单位部署抢险救灾”不成立,驱车前往,算不算“亲自”?综合厂是不是“单位”?观察火情是不是为了“部署抢险”?庄学义命令曾凡金驾轻骑急速奔向图强直接报警,使图强一万五千之众有所准备,正是积极的救火行为。

“直截了当地说,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中回避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是,‘五·七’火灾对于图强局来说,实是意外的天灾,非人力所能抗拒;一个是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社会危害性。”

“对刑事被告人定罪的根据,只能是他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因公诉人的主观意念,或某位领导人的意志……如果不是坚持这条原理原则,决经不住事实的检验!历史终将证明:这是错误。”

“听了公诉人的公诉词,使我们不能不预感到:有的同志,在庄案上将决心沿着明知是错误的小道走到底了。这就清楚地说明,以法治国,在我们国家还要经历多么艰难的历程。”

“老百姓是最痛恨官员腐败的,为庄学义辩护能得到老百姓这么样的拥护,不是很能说明律师的价值、说明庄的案情真相吗?整个审判过程,法庭内外掌声如潮,我是在群众的簇拥下离开的。”张思之老先生回忆说。

一名坐在前排的公安局干警因为太激动,正要举手准备鼓掌时,被当场“抓获”给押了出去,于是,“鼓掌未遂”一词还成了新鲜名词。

事隔多年,当年那位鼓掌被押出去的干警王玲向本刊回忆,当时,很多人都认为庄学义没罪,包括一些法院的工作人员——开庭时,他们就悄悄把票给了很多想去旁听庄案的群众,“不然普通人根本进不去”。

结果,庄学义声泪俱下的陈述,律师精彩的辩护,引起观众热烈地鼓掌,法庭看维持不住秩序,就杀鸡骇猴,把王玲扭送到公安局。而局领导和王玲挺熟,“知道怎么回事,后来就给放了”。

第二天开庭,王玲换了身衣服,悄悄溜了进去,这次她不敢坐在前面,在后面找了个位子,群众还是照样为庄学义鼓掌。

但庄学义怎么也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

一审、二审,知情者的无罪证言、律师的精彩辩护,都无法改变庄学义的命运: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成为黑龙江省委处分的11名干部中,唯一一个受到实体刑罚的人。

事隔多年,张振玉这样解释为何唯独庄学义受到刑罚:“可能是图强被大火烧死的人数比较多吧。”

原大兴安岭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李春录则告诉本刊记者:“这个案子按法律说确实有问题,但当时是政治因素起作用。为了这个案子,从最高法到省高法都派来了人,上上下下的,我们说了不算……”

被改变了的命运

一场大火,庄学义从局长变成了阶下囚。

在监狱里,他的同狱者有小偷、强奸犯、杀人犯,朝夕相对,这让他感到屈辱,尽管那些曾经的林场工人都理解他的委屈,对他表示了足够的同情和尊重。

后来,从检察院监狱转到铁路监狱,工作人员特许他散步,只要不越界。在那里,他生平第一次看见了北极光,“真的是漂亮,五彩斑斓,还在不停地变幻。”

在监狱中,庄学义染上肝炎,还患上了糖尿病,“病情时好时坏”,有期徒刑三年的终审判决出来后,他被保外就医。

1988年春节,他的妻子金培华因大出血住进了医院,向林业局领导求救,无人理睬。眼看着妻子挣扎在生死的边缘,他曾电话报警过的阿木尔林业局,向他们夫妇伸出了援手,这让他感到了温暖。

一个能说明庄学义当时境况的细节是,图强林业局给每个职工都装了电话,但就是不给庄学义装。两个职工实在看不过去,帮庄学义私自装上了,但还受到局领导的责问和追究。

庄学义只得离开图强,回到出生地——江苏连云港。可是,离家多年,栖身之地早没了。而且,大兴安岭检察院不断派警察来,企图将他重新投入监狱,这让他惶恐异常。

“被他们再弄进监狱,肯定没有好结果,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只有躲。”描述那几年的流亡生涯,庄学义用了“草木皆兵、风声鹤唳”两个词。

“只要林区那边通过好心人传来风声,说有人来抓,当然不是直接说,有时是一张电报,上面写着:‘单位有急事速归’,我就明白了。单位找我能有什么事,肯定又是有人来抓我了,于是赶紧躲出去。”

“一个保外就医人员,办不下来身份证,又没有钱,就常常在车站过夜……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每个地方呆几天就走了。”

“看病需要花钱,流浪需要花钱,都是向朋友们借的,最多的一个借了五六万,直到现在还没还清。”

1990年,金培华生病住院,结果被单位歪曲为陪着庄学义一起躲避警察的抓捕,被单位开除党籍、长期下岗,全家几乎陷入绝境。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受影响不可避免。有一次,孩子拉着他的手问:爸爸,我们是逃犯吗?

这让庄学义无言以对,是的,孩子们都还小,不应该跟着自己受累——“我被逮捕的时候,他们都才12岁,小学毕业,被送回了老家,寄居在亲戚家上学。亲戚的孩子也多,日子不好过,尤其我的孩子天天吃住都在他们家,时间长了,谁都会为难……”

庄学义记得,有一年春节,大兴安岭又有警察来抓他,夫妻俩商量来商量去,没有地方去。最后决定,让金培华带两个孩子到庄学义河北一个朋友那儿过年,庄学义一个人在外流浪。而很长时间没有见到母亲的孩子,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再不回来,我们就要流浪街头了……

提起孩子,一向开朗、乐观的庄学义哽咽了,金培华也泪流满面。“按林区干部子弟的正常道路,他们应该都能上大学,但现在,这两个孩子,却只能合伙弄个小生意,勉强糊口……”

庄学义说,直到他们买下房子,30多岁的大儿子才找到对象,去年结的婚。但是,结婚的时候,庄学义却在黑龙江继续为自己的事情奔波,婚礼都没办。

“我们在这边,连银行都不敢贷款给我们,因为我们不是本地人,孩子也没有固定收入……”庄学义有些感慨。

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