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雅二医院被疑未经同意手术致人死
2008年2月23日 9:17:51 源自:先锋中国调查 〖

2007年11月21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医院西区医院,一名叫肖志军的湖南衡阳男子,其妻因为难产生命垂危,因肖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在僵持三个小时之后,其妻及腹子不治身亡。

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医院在关键时刻固守陈规,没有完全尽到“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在“生命第一”人本理念下,患者的命运到底掌握在谁的手中?

该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院方一直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做,包括在抢救的过程中跟他反复交代病情,手术治疗我们国家有法律规定,不能由医院来确定做的。只能征求家属的同意,院方是照章办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明文规定,手术以及其它的抢救以及有创治疗必须要经过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才能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医生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文件(卫医发[2002]190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

然而,湘雅二院在没有经过告知家属并经家属同意签字就擅自增添手术项目,明显违背相关法规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院方对这一手术的风险应该非常清楚,为什么要冒险做这一手术极有可能是因为陈恒秀是一位极为罕见的患者,具有极大的实验性临床医疗价值,在“瓣中瓣”方法在心胸比率为1的“人工二尖瓣置换术”病人中基本上没有经过临床性医疗的情况下,陈恒秀无疑是一个极好的试验品。

在陈恒秀的手术记录中记者发现,术中保留全部二尖瓣结构,维持自然瓣下结构形态与位置,均采用2-0 Prolene线进行连续缝合,这与“瓣中瓣”吻合。

并且陈恒秀心胸比率为1,也就是心脏充满整个胸腔。(正常人心胸比率为≤0.5);主动脉阻断时间为59+12min,体外循环时间307min。

2002年1月至2005年2月,湘雅二医院的研究者在这21例病人中未试验过心胸比率为1的“人工二尖瓣置换术”病人。这正好说明“瓣中瓣”方法在心胸比率为1的“人工二尖瓣置换术”病人中基本上没有经过临床医疗。

在一篇描写该院心胸外科专家胡建国的文章中,记者看到,1998年4月,该院他们收治了一位罕见的患者。而陈恒秀与这位罕见的患者诊断惊人的相似:都是风心病联合瓣膜病变,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三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轻度关闭不全,心房纤颤,心功能四级。

不同的是陈恒秀还有以下诊断a、心胸比率为1,也就是心脏充满整个胸腔; b、肺动脉瓣轻度或中度;c、巨大左心房。这位罕见的患者没有说明心胸比率是多少,也没有肺动脉瓣轻度或中度,更没有巨大左心房。可见,陈恒秀是一位更为罕见的患者,具有极大的临床性医疗价值。

12月20日,当记者再次带着一大堆采访前往湘雅二院时,对方以“目前还没有结论,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

其后记者又多次联系包括湘雅二院、长沙市医学鉴定会在内的几家当事单位,均被以“不方便”或者“领导不在”为由推托。

孙继龙在接受《调查》采访时说,如果不是院方“用自己的权威和自信赌病人的生命,主观上麻痹大意,盲目自大。在无手术指征的情况下贸然进行的手术,如果不是因为医院开展临床性医疗试验,那么我妻子就不会悲惨离世。”

孙继龙在查阅大量资料后,认为医院有极大可能在进行临床性医疗实验后,心中无比愤怒。悲愤之余不禁叩问,谁的亲人在没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状况下,愿意被当做试验品,而且是以生命为代价,医院的伦理道理何在!医德何在?

在医院死个人,正常!

不知道是医院这样的事情见多了,还是他们本身就麻木不仁,打官司已经不能给他们半点影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医院负责人居然堂而皇之地说,这么大的医院死个把人,正常!

“北协和,南湘雅”这家号称“中南五省”最好的医院,让无数然人景仰的同时也制造出一系列的医疗事故。

2007年1月,一名叫明明的孩子右脚有病,左脚却挨了刀,这一低级的医学错误震惊国内外。而湘雅二医院似乎并不把这样一件医疗事故“丑闻”当作一回事,简单的处理之后,一切又复归原始。

孙继龙妻子这样的“意外”在湘雅二院也并非首例,43岁的陈丽芳的遭遇与其有着惊人的相似。

同年1月9日,43岁的陈丽芳突然中风,在益阳市中心医院治疗后,12日上午转到长沙湘雅二医院,在门诊由神经内科教授建议下来到心胸外科,心胸外科门诊教授告诉其家属由于患者脑血栓形成时间太短,还没有稳定,不能手术。

于是陈丽芳又返回神经内科先治疗脑血栓,可刚住院没几个小时,神经内科教授来查房,在了解患者情况后,便建议手术。并分析脑血栓与心脏手术并无关联,也不受影响,并着手为其办理转院手续。

后来经过熟人介绍,陈家属联系到了该医院的马教授,由马教授出面给心胸外科的刘教授说情,之后很快患者家属得到准备“心脏换瓣”手术的通知。

23日上午,刘教授为患者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写明预交3万。当天下午陈丽芳从神经内科出院,重新入院到心胸外科,当天刘教授讲,如果能尽快交清手术费,25号便能手术。

25日上午7:40,陈丽芳被推进手术室,直到下午5点多,医生告知,手术很成功。然而,当患者家属问到脑血栓的问题是,刘教授回答:“我做的是心脏手术,又不是脑袋。”

家属一干人等在监护室外苦盼,陈丽芳能够平安出来。不幸的是,26日一早,医生告诉告知家属,麻醉已过,患者怎么也叫不醒,现在处于重度昏迷中……

陈丽芳患“风心病“多年,因脑血栓入住湘雅二医院,在神经内科和心胸外科转来转去中,两个科室均没有给其做头部CT,仅凭患者家属的介绍和医生对病人简单印象,就开始了这场和死神较量的手术。

连续发生类似的医疗事故,湘雅二院并不回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医院负责人居然堂而皇之地说,这么大的医院死个吧人,正常!

不知道是医院这样的事情见多了,还是他们本身就麻木不仁,打官司已经不能给他们有半点影响。孙继龙说,他去医院复印病历和他们交涉,他们都很配合,看起来还胸有成竹的样子。

一声叹息

斯人已去,空留遗憾,对于孙继龙而言,除了痛苦,还有因此而背上的沉重债务。为了这个显而易见的真相他依然如陀螺般奔波于梅田长沙两地,来来回回。

明知道这场抗争最终失败的都是自己,孙继龙还要倔强地斗下去。

妻子一离开,孙继龙就陷入到无休止的孤独和漫长的官司中。

为了解真相,孙继龙特地买了三本医学教材、三本医学书籍、二本医疗案件书籍。

每天从早上六点多钟一直忙到晚上十二多点多钟,在计算机前的时间每天都超过10个小时,查阅了240多篇法院判决书,100多部法律法规、1000多篇医学文章、500多篇法律文章、其它文章800多篇。

对病历中的任何细节都尽量弄懂,对所阅读材料中的任何有利、不利之处都加以说明。他写出和打印了大量数据,单是医院过错方面的文档就有30多个,票据类的10多个,资格类的20多个,证明类的30多个,反驳和说明类的40多个,其它100多个,所有资料有足足10公斤。

从湖南最南端的梅田镇到长沙,需要将近6个小时时间,往返一次需要整整12个小时,孙继龙跑了不下十趟,他常常是下午上完课后出发,第二天下午又匆匆赶回。

在孙继龙面前,你一提提放弃之类的话,这个37岁的男子就会忍不住掉眼泪。为孙代理诉讼的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冯晓辉律师被孙的执着深深打动。“像他这样的很少,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就放弃了。这样的案子,即便最后赢了,医院也赔不了多少。”冯晓辉律师说。而时至今日,孙继龙为讨说法所花费的经费就近五万元。

然而,孙继龙的执着并没有换来胜利,长沙医学会鉴定会把他的怀疑全盘推翻。长沙医鉴[2007]073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孙继龙的上诉再次陷入绝境。

此时所有人都认为这场官司不会有赢的希望,亲戚朋友都劝孙继龙不要再坚持了。

对方是卫生部直属医院,是国内知名医院,其心胸外科是这所医院三个重点科室之一,是湖南省的权威,是自称“中南五省最好的”。医学专家组和律师顾问组,不知处理过多少医疗案件,他们处理这样的事故驾轻就熟。

医疗事故鉴定也是卫生部门内部的鉴定,几乎是老子给儿子做鉴定,是“兄弟”之间的相互鉴定,甚至是同一个地区的医生间的相互鉴定:这次你给我做,下次我给你做。在这样的一个“自我鉴定”的局面下,孙继龙胜诉的可能几乎为零。

但所有的劝说并没有让孙退却,2007年9月19日,孙递交了再次鉴定申请书,法院已经受理,对于结果有利于自己的可能,孙继龙说他不敢妄想。

由于缺乏睡眠,加之严重的焦虑情绪,孙继龙说他现在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妻子在梦里相见。

他时常会看到妻子凄苦的样子跟他说抱歉。“结婚多年没为你生个孩子,现在又剩你一个……”

从梦里哭醒,孙继龙就独自坐在床头抽烟,妻子离开后,他嗜烟如命。

相处近十年,这对贫贱夫妻都是中学教师,一个教地理一个教语文。两所学校相距不到百米,放学时孙继龙还可以大声喊一声:老婆放学了。

陈恒秀乐呵呵地走出来,然后两人携手回家。

这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

由于孙妻身体不适,结婚多年他们一直没有生育,妻子就此耿耿于怀,在入院前他们就悄悄商定,等病好了就要个孩子。

然而,妻子却不在了。

斯人已去,空留遗憾,对于孙继龙而言,除了痛苦,还有因此背上的沉重债务。为了这个显而易见的真相他依然如陀螺般奔波于梅田长沙两地,来来回回。

(特别说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和“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简称“湘雅医院”和“湘雅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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