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勇:何处立案
一瓶剩下三分之二药水的“欣弗”药瓶仍然摆放在刘勇家里,“当时只点滴了一节小指头那么长,我姑娘就完了。”刘勇低声说。他住在哈尔滨郊区一个镇里,6岁的女儿当时是媒体报道的焦点,昏迷3天后去世。“亮菌甲素”爆发3个月后,另一起药物不良事件“欣弗”再度掀起轩然大波。这种主要销往乡镇、农村小诊所的抗生素没有按照既定工艺灭菌,受害人数难以估计,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达11人。“欣弗”所涉药厂是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源、安徽华源),这绕口令般的公司结构让刘勇在北京、上海两地疲于奔命。后来,他又去到安徽阜阳找厂家,不料到达当晚,安徽华源总裁裘祖贻自杀了。
2007年春节前后,有九十多名受害者签订了和解协议,主要赔偿治疗费和少量补助,金额从几千元到17.5万元。后来,华源公司代理律师否认了17.5万的媒体说法,认为不可能这么多。据媒体透露,至2007年8月,已调解和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受害者近200例。
刘勇与善后处理小组没有达成和解。2006年底,他和另9名受害者委托陈永飞律师准备起诉,索赔280万元。
然而,陈永飞至今还被“商标”问题纠缠着。“欣弗”药瓶和说明书上都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为上海华源、安徽华源,陈永飞认为根据公司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可以在浦东立案。他不愿意在安徽起诉,担心当地法院受到非正常干扰;另外,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在上海可以为受害者争取更多的赔偿金,“在安徽是20万,在上海就是40多万。”
浦东法院以不属管辖范围驳回。法院认为国家药监局的调查报告确定“欣弗”生产者为安徽华源,不能证明上海华源为生产者。
上诉、申诉、四处上访……刘勇陷入了马拉松式的维权困境。现在,他还在期盼转到浦东检察院的上访信能带来一丝希望。“我现在跟孙子似的,跟药厂讨钱一样。”刘勇叹气。
有5人与华源公司和解了,“他们一路下来都是借钱,拿了钱准备回家还钱。”陈永飞说,“他们是绝望了,不是因为得到了满意答复。”
家已不成家。刘勇原本在一家医院当保安,月工资500元。妻子打杂活,每月能赚六百多元。自从女儿出事之后,他们俩就没法安稳工作,刘勇不停在外地奔波。现在,有朋友介绍工作,他也不敢接,他担心哪一天又得外出,工作落下了对不起朋友。
家里失去了一个活泼的身影,妻子不愿意呆在冷清的屋里,她大部分时间回到娘家,寻觅工作接济家用。
与女儿有关的物品都收拾干净了,但偶尔还能在沙发底下发现一小节铅笔。“那是姑娘用剩下的。”父亲一阵心酸。
杜彦霞:等待判决
现在,27岁的杜彦霞没事就上网搜索“欣弗”事件的进展。去年7月份,她看到有律师代理“欣弗”的新闻后,决定打官司。律师忙不过来,建议她在当地法院起诉。
杜彦霞的代理律师尹旭东列出了3个被告:安徽、上海和中国华源。与浦东法院不同,当地法院立案了。
第一次开庭时,杜彦霞的病症和“欣弗”的关联性只有医院开具的证明,被告律师认为不能作为法律证据。最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确定杜彦霞是由“欣弗”引起的药物性肝炎。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害者要鉴定是很困难的。”尹旭东感慨,“鉴定费要600元。而且时间不确定,有时候会变成马拉松。”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对方不认可鉴定结果,必须再到上一级鉴定机构,程序复杂,可能会拖上一两年时间。
“欣弗”可能造成的后遗症无法鉴定。“要是有机构能做这样的鉴定,我们很愿意去。”杜彦霞的丈夫说。
杜彦霞目前在家里休养。她感觉身体已大不如前,穿衣服比以前增多一件。“走一会路就累了,抵抗力下降,容易感冒。生病也只敢吃中药。”
丈夫压力很大,“欣弗”成了这个家庭的转折点。
杜彦霞原来在经营一家小饭店。患病前,丈夫贷款四十多万、借债10万盘下了隔壁楼房,正准备扩大经营。装修后期,她有些小感冒,就在家门口的诊所打点滴“欣弗”。刚打了一点,护士出身的杜彦霞觉察出不对劲,马上拔掉针头,打了两支急救针。等丈夫赶来,她的脸色已变成青紫。
饭店的活儿从此撂下,现在已经关闭。丈夫依然每月要偿还贷款,还要照顾妻子。他们索赔10.7万元,其中误工费8万左右,这是根据饭店税单计算的。杜彦霞心里明白,“法院不可能支持这么多的”。
她的案子在春节后不久就会判决。丈夫开始考虑执行的问题。“这可能很困难。但我还是愿意去——不管赔多少,都是他们赔给我们的。”
在丈夫眼里,这些微薄的赔偿金代表了一个人的尊严。
其他人
“甲氨蝶呤”的受害者感触更为深刻。许多白血病人下肢瘫痪后,双亲不得不辞去工作,在病房服侍了8个多月。家属们期望能得到尊重,但药厂至今未曾到病房看望过患者。这种致上百人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的抗肿瘤药物曾风靡全国。2007年七八月间,上海市华联制药厂生产的4个批次“甲氨蝶呤”被紧急叫停。后查实,药物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
“现在好像是我们去求着药厂来和谈似的。”一名北京家属说,“我不要钱也行,就是希望药厂能帮我们承担一半的痛苦。”这位家属69岁的父亲已经病逝,她不希望上法庭才能解决问题,“我已经折磨得不成人样了。”“甲氨蝶呤”受害者多已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他们将要承担看不到尽头的后续治疗,费用难以估量。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划分这一部分的责任归属。“甲氨蝶呤”的主要责任方华联制药厂则拒绝与律师陈北元谈判,转而以私下方式与受害者协商。许多受害者正重复着“亮菌甲素”受害者的维权之路,他们无法接受药厂强势的态度和笼统的理赔方案,谈判正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