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工维权者当街被砍事件背后
2008年1月8日 10:38:27 源自:南风窗 〖

2007年11月20日,对深圳龙岗打工者职业安全健康中心(以下简称“打工者中心”)的负责人黄庆南来说,注定将终身难忘。

几天之前,有打工的工友工资被拖欠,找黄庆南来问怎么办?黄指点他到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要求工厂依法支付工资。这天早上,那个工友准备到厂里拿钱,因担心厂里对他不利,黄庆南帮他找了两个工友陪同壮胆。下午3点左右,黄准备到位于龙岗区龙湖新村的打工者中心去看看那个工友有没有回来。在离中心几百米的一家福建包子铺的门口,黄遇到了一个朋友聊了几分钟。就在这中间,黄忽然感觉左腿站不稳了,转身一看,一个壮汉拿着一个用纸包住的东西向他扑来,纸掉落下来,黄看到那是一把刀。那人还想继续砍他,黄这时已经站立不稳,他坐在地上,用右腿拼命地踢,又抓起地上的砖头砸向那人,终于将壮汉打退,凶徒跳上停在附近的一辆摩托车离去。

黄庆南的朋友这时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黄坐在地上本能地想抓住左腿的伤口,但发现伤口太大,根本抓不住。由于流血太多,他感觉眼前发黑,开始听不清楚,想打电话,手机也拿不起来了。

120救护车在几分钟后到来,黄被送到龙岗中心医院;而110的人始终没来。在医院,黄花了3个小时挂号、排队、拍X光、包扎,终于在6点半左右住了院。因为左腿筋骨、血管、肌腱与神经全被砍断,只剩少许皮肉相连,伤势太重,几天后,他被转到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经过及时手术,医生的判断是他的左腿或可以保住,但机能会丧失。

这是12月20日黄庆南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向记者口述的事件经过。他认为此事不牵涉个人恩怨,而是因为打工者中心宣传《劳动合同法》所致。自今年9月份以来,打工者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宣传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附近工厂的工人成群结队前来咨询。黄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可以追讨两年以来的加班费,这对任何打工者而言,随随便便就是三四万元,对类似条款的宣传可能让某些人很不高兴,所以要加害于他。

《南风窗》记者 赵灵敏 发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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