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民生启示录:高烧的数字 徘徊的规则
2008年1月11日 11:01:04 源自:南方报业网—南方周末 〖

走向公正的经济秩序

完全不考虑劳动者权益保护,或者过度保护劳动者都会使得负面影响过大,需要权衡利弊,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南方周末:2007年以来,在劳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了包括要求外资企业建立工会,提出逐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怎么看待2007年为改变“强资本,弱劳动”的博弈格局而做出的这些努力?

王小鲁:中国已经形成了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和工资水平的格局,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是很理想的状态。问题在于,到2007年为止,我国还缺乏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护。劳动者没有强的工会,谈判能力弱,法律保护远远不到位,他们经常是利益受损的一方。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组建工会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措施都是有必要的。从后果来看,有企业开始解雇人了,这也不奇怪,一切保护劳动者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增加劳动力的成本,负面影响就是会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就业岗位。完全不考虑劳动者权益保护,或者过度保护劳动者都会使得负面影响过大,需要利弊权衡,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政府要尽量少采取直接干涉劳动力市场的措施。规定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直接干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带来的负面作用会比较多。政府要更多地通过法律机制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南方周末:2007年央企利润接近1万亿,这些利润中哪些是得自于经营改善和技术提高,哪些是来源于其垄断地位,难以分辨。年末财政部明确央企“分红”比例,但这并无助于市场准入的改善。在企业所得税已经实现两税合一之后,怎么认识我国当前的垄断行业的准入困境?如何建立起真正公平开放的市场秩序?

王小鲁:现在的垄断行业之所以成为垄断性的,有它的原因。有些领域和其他的竞争性部门有区别,不是简单地放开进入限制就行了。

例如对石油等资源性产业来说,资源收益的主要部分应当是公共的,应该有一套资源收益的管理制度。国家垄断资源,是否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未必。当然,私人垄断或国际资本垄断也不是好事。

现在是要解决国家垄断带来的效率不高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第一,要通过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资源收益的公共利益,第二,要更多地引进竞争,减少垄断。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银行、保险等行业。

2007年,银行业的分布格局还存在不少问题,大银行过于集中,中小银行发育不足,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过分强调了管制、规避金融风险,但忽视了行业的开放和发育,特别是中小银行、国内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盛洪:央企一万亿利润本来都应该缴入国库。财政部说要分三个层级上缴红利,最高为10%。这个规定似乎是说,国企原来有将利润百分之百地留在企业的权利。我没看到中国哪条法律这样规定。按照我国的公司法,企业向股东交利润是一个绝对义务。如果需要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则要作出特殊说明,并得到股东的同意。现在的事情整个颠倒了。但中国的特殊性就在于,一旦要这些企业上缴更多比例的利润,那么他们就可能用各种方法压低利润,比如增加成本、无节制地投资、提高福利等。因此应该有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和管理经营评价,可以将其投资、福利以及其他运行成本进行监督,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中央政府哪怕只拿出国企利润的千分之一,也足可以请到全世界最优秀的专家来对央企进行全面的审计和投资评价。

再有一块就是国有资源的租金。中石油中石化一年少交的资源租金就至少有数百亿。世界各国都有国有资源,政府可以采取招标的形式,让各个市场主体来进行竞标,形成资源所有权的市场租金价格。资源的租金就要缴给资源所有者。但现在这么明白的道理却还遇到阻力,行不通。这背后大概有特殊垄断利益集团的影子。资源类的要素价格的改革需要推进,这种改革只是减少垄断国企的利润,将其过高的收入降下一些,不一定影响到零售价格。资源价格不改革到位,会严重扭曲中国的经济。

真正要建立起公平开放的市场秩序,一定要打破垄断。我国的反垄断法已经颁布,就要依据反垄断法取缔没有法律根据的垄断权。第二是要足额上缴国有资源的租金,比如对矿产资源、国有土地、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使用都是需要上缴租金的。第三就是要上缴利润。这是最基本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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