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行电动车引民众反对 疑背后交警利益驱动
2007年6月13日 11:31:32 源自:中国经济网 〖

电动车行业调查之一■本报记者 傅旭明

广州市2006年年底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然而,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

据媒体报道,和前些年珠海等地“禁电”一样,广州和常州的“禁电”都引来了广大民众一片反对声。那么,这样的地方政令是怎么样出台的?又是什么原因使得地方政府排除“阻碍”力推禁令?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警利益驱动?

记者在广州采访期间,一些市民认为,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的始作俑者就是广州市交警。一些市民认为广州交警明知道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挣钱吃饭”的工具,即使禁了还要用,所以禁了可以多罚款。而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则认为,交警先是禁止摩托车后又禁止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为了更多的人去开汽车,汽车多,汽车罚款就越多。

5月21日,记者和广州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问题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推荐记者采访广州市公安局。记者和广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新闻科取得联系,希望了解广州市禁电半年来执行情况,以及禁电后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效应。张伊涛科长在确认记者身份和采访话题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她表示,“禁电”是广州市政府的决定,涉及很多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只是执行部门。至于市民对交警的质疑,她表示否认,她说广州市早就已经不给交警下派执行罚款指标了。

记者调查还发现,在广州,对于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没有统一的标准,交警执法时随意性很强。一位名叫李钊涛的电动自行车主向记者出示了从化交警大队街口中队给他同时开出的五张罚单,总罚款2500元。李钊涛说,他干脆让交警把车拉走,他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伴也骑着同样的车,在下一个路口只被罚了50元后,被交警放行。

经过多方努力,6月3日,广州市天河区交警支队张军(化名)警官表示愿意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同事们在执勤时对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大多是罚款的方式,一般是看事主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超标车,如果是超标车就要扣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就罚款,一般50元。要是他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就要再多开一张罚单,再加50元。记者问,你是怎样判定他的车是否超标,他回答说,主要靠目测。他说,有时也不看是不是超标车,都扣下拉回去专门部门检测。对于“禁电”是交警利益驱动的说法,他“大呼冤枉”,他说,广州市交警和前些年不一样,前些年的确有罚款指标,而且在“禁电”前,交警部门中当时就有反对意见,毕竟这是老百姓出行的工具,很方便。他表示,很多警员家人都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自己在下班后也骑电动自行车。他

还说,社会上老百姓把“禁电”归罪于交警部门并不奇怪,因为各方所有的矛盾都集中体现到了出面执法者的身上。他还透露,目前正是“禁电”巩固阶段,上级领导有指示,不能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如需要做宣传报道也要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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