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质疑交强险财务报告 称盈利30多亿亏损是假
2007年12月15日 9:37:11 源自:南方网 〖

宁夏售出的第一份交强险。(资料图片)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就三大质疑激辩5小时

亏了39亿还是赚了30亿元? 单方提请审计是否可靠? 投资收益率2.74%明显偏低!

昨日的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听证申请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交强险第一年账面经营亏损39亿元,新方案实行“提高保额降低保费”双向调整———调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适当下调基础费率。

在公众质疑既然亏损为什么还要上调限额下调费率时,中消协听证代表对交强险财务数据提出了9点质疑:对交强险费率的财务汇总报告、数据存疑;有专家测算交强险不但没亏,而且盈利30多亿元;交强险投资收益率仅2.74%,明显低于2006年保险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和2007年上半年的部分银行投资收益率。

存疑之处一出,交强险财务数据的可信度和合理性成为关注焦点。

交强险费率拟平均下调10%

新方案昨听证,各方激辩近5小时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孙君成) 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昨日在北京举行。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2名,包括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有关协会代表和专家代表。

调整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提高保额:在责任限额方面,拟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各项赔偿限额分别只按10%计算。

二,降低保费:基础费率方面,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10%;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作为中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交强险从实施之日起就引起很大争议。听证会上,多方观点展开激烈交锋,原定3个小时的会议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代表陈剑建议,交强险应该进一步提高保额。他举例表示,经过测算,美国的最高保额和保险金额相比是3300:1,就是花1块钱可以得到3300元的收益。德国是25000:1,日本是1500:1,中国台湾省是3200:1,中国按照旧的费率得出的结论是57:1,比率相差非常悬殊。

交强险“账单”

507亿元 (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交强险业务保费收入507亿元)

-280亿元(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

-139亿元(对应的赔款支出)

-141亿元(发生的各类经营费用)

+14亿元(投资收益)

----------------------------------------

=-39亿元(根据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交强险第一年账面经营亏损额。)

(据听证申请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

释账

收入

507亿中已赚保费不到一半

保险公司在签发保单时所确认的全部保费,要根据保险期限的发展,划分为“已赚保费”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两个部分。例如,假设一张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交强险保单是在2007年1月1日生效,保费收入为1050元,保险期限为1年。尽管在签发保单时保险公司就收取了1050元的保费,但在2007年6月30日进行核算时,保险公司实际只承担了6个月的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只赚取了相应的一半保费。剩余的一半,则提取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承担剩余6个月保险责任的储备,因此这个资金实际上还是属于投保人的,是保险公司尚未赚取的保费。

交强险第一年收取的507亿元保费中,当年已经终止保险责任的227亿元为交强险经营第一年的已赚保费;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280亿元被提取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用做未了责任期保单的赔付准备。

成本

经营管理费达141亿

保险业务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赔付成本和费用支出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赔付成本。赔付成本包括已经实际支付的赔款和为已经发生、但还没有赔付的赔案而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比如,假设客户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受伤住院,初步估计医疗费用为5000元,可能导致残疾补偿为4万元。但由于伤者的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到了保险公司核算损益的时候,伤者仍未出院。这时保险公司要将4.5万元提取出来,作为未来赔款的准备。交强险经营的第一年,由于大量大额赔案没有完成赔付,139亿元的赔付成本中包含了95亿元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这是一个符合责任保险赔款普遍分布规律的现象。

第二个方面是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管理费用和承保费用。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交强险的经营管理费用达到141亿元,占到保费收入的27.74%,是不是成本过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141亿元中包括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两部分。其中,外部成本包括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上缴国家的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共计34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24.1%,占保费的6.64%;还包括了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代理手续费15.7亿元,占所有费用支出的11.1%,占保费的3.1%.保险公司内部成本,即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费用为91亿元,占保费的18%.

在过去的一年里,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经营过程中,承保了5755万辆机动车,处理了大量的单证和赔案。为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其次,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费用水平与经营其他业务的费用水平相比,是相对较低的。从2006年全行业的财务报表汇总数据看,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而交强险首年虽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费用率仍相对较低,为18.2%.

最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强险保险费用水平相比。比如日本,强制三者险实行政府经营模式,家庭自用车定价时预定费用率为35%.我国台湾地区自2006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新费率中规定,扣除各项税费、救助基金后,经营管理费用率为25%,高于我们交强险扣除营业税及保险保障基金后的经营费用率。

利润:按稳健原则投资赚回14亿

收入减去成本,简单地讲就是已赚保费(227亿元)减去赔款(139亿元)和费用(141亿元)后,就得到承保利润。由于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安全稳健原则对交强险资金进行投资,将产生投资收益。因此,承保利润加上投资收益(14亿元)后,就得到了经营利润(负39亿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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